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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临潼:6岁儿童电击致残 法院判赔5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7:17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1月30日电(柏建华、梁娟)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道办事处梁赵村6岁学童朱某的父母亲,29日从临潼区法院骊山法庭法官手中接到获赔的51.8万元。至此,临潼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6岁儿童被电击致残双臂索赔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位于新丰街道办事处梁赵村西南处路边的100K变压器,设置于上世纪50年代。长期以来因为村民在此处倾倒垃圾和村民盖房堆土等原因,造成变压器配件砖台与地面高度仅为3

6厘米,严重不符合安全规定,且电力部门也未在变压器上安装防护设施和悬挂警示标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04年11月5日11时40分左右,朱某因为年幼无知,在放学的路上,无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爬上变压器玩耍,当即被电击伤颜面、上肢、腹部及呼吸道损伤,后经亲属送往医院抢救,经过89天治疗,伤情治愈,双上肢全部截肢,形成一级残废。

  临潼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免费审查受理此案。他们针对当时无钱治病的朱某病情严重恶化、医院停止用药的情况,在起诉案件的同时,协助朱某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先行支付2.6万元,解决了治疗费用问题。

  2005年10月20日,临潼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决临潼供电分局赔偿朱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1.8万元。双方均未上诉。临潼供电分局在判决生效20天内将51.8万元转到骊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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