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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确定15家医疗机构诊断特殊慢性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8:32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30日记者王慧敏报道: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如患有特殊慢性病,须在15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武警新疆总队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自治区胸科医院、新疆医科

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据了解,按照规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5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特殊慢性病病种的诊断,负责向首府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参保人员出具特殊慢性病诊断报告单;自治区人民医院等108家一级和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特殊慢性病病种的门诊治疗工作。据悉,未取得特殊慢性病诊断、门诊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特殊慢性病诊断、门诊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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