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将驱逐恶意欠薪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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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22:24 人民网 |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30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随着冬季歇工期的到来,为防止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乌鲁木齐规定:凡建筑用工单位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情况严重者将被逐出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者将被注销营业执照。 新规定说,凡用工单位恶意拖欠劳务费,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负有责任的项 目经理的职业资格予以降级或取消;凡存在10人以上30人以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上访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暂停该企业半年的招投标资格;凡存在超过30人以上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上访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暂停一年招投标资格,凡出现两次10人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上访事件的清除出建筑市场。同时,工商部门还将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作为审验各地施工营业执照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不履行还款协议或不还款的企业注销其营业执照,并在媒体上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