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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查处首例网络虚假广告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2:48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 通讯员黄宗强)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照样逃脱不了法律的惩处。11月30日牞记者从玉林市工商局工业品市场工商所获悉,该所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的案件。这是玉林市查处的首例网络虚假广告案。

  据介绍,涉案当事人全某系玉林市某市场的个体工商户。2005年1月21日,

全某向当地工商部门申办领取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字号名称为“×××电脑经营部”。为了介绍自己的经营部、推销自己经营的商品,全某请人制作网页在互联网上将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字号名称虚假宣传为“×××电脑公司”,并于2005年6月15日在互联网上发布,称该公司于“2003年8月成立”,“是一家以系统集成、办公耗材销售的专业公司”,广告内容与事实均不相符。

  经当地工商部门查实,当事人所持的《营业执照》的性质是个体工商户,并非网页广告中的“公司”。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互联网上以虚假名义发布不真实的广告内容,是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工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某的违法行为处以4500元的罚款。

  编辑:杨东 作者:徐庆成 黄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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