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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4:1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利)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12月1日正式施行。11月30日,省暨合肥市妇联联合举办了宣传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福明、副省长田唯谦到会并讲话。省暨合肥市22家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高福明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对于实现社会公正、调动广大妇

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男女两性的全面协调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各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人权的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当前妇女权益保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田唯谦指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把尊重妇女、保护妇女作为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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