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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下放有限公司登记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5:1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甄真)从12月1日起,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投资者开办有限公司,要到公司驻地的工商分局办理,但营业执照仍冠“济南”地域名称。这项措施推行后,将使中小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更加方便、快捷。

  今天市工商局委托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和历城分局进行有限公司登记管理。此次委托登记管理的对象是,自然人投资、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公司及其分

支机构。委托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此前已设立的1万家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据介绍,委托登记管理后,保持“两个不变”:一是名称的统一核准保持不变。由于公司名称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为防止公司重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司名称仍由市工商局统一核准;二是登记管理的法律主体保持不变。即有关工商分局对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均以市工商局的名义进行,核发的营业执照仍冠“济南”地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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