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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热线就的姐“拒载权”连线法律界人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5:10 舜网-济南日报

  [焦点新闻] 11月29日,《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对《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作了多处修改,同时作出规定:当乘客要求驶离市区或者到偏僻地区时,的姐有权拒绝。

  相关法律专家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立法角度讲,这一规定充分考虑到驾

驶员与乘客双方权利、义务的维护,更加彰显人文关怀。

  据介绍,近几年来我市发生多起女出租车驾驶员被抢、被杀案件,因此,她们的人身权益如何来保障日益引起社会关注。就我市出租车行业现状来说,存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种经营模式的市场准入条件,不规范现象突出,管理较为混乱,致使出租车驾驶员与乘客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急需立法来规范行业管理。就的姐有权拒载去处偏僻的乘客这一规定,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樊德祥律师认为,从立法角度说,出台这一规定是一件大好事,根据法律规定,这可切实保护女出租车驾驶员自身利益,而且注重细节上的可操作性。女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凭借判断,理直气壮地对乘客提出拒载要求而不被投诉。

  对法规草案中使用的“偏僻”一词,女出租车驾驶员该如何理解?樊德祥坦言,作为法律条文,这一说法显得有些模糊、生硬,建议具体细化“偏僻”的地域,便于操作。他说,缘于出租车司机普遍的心理特征是多拉份活、多挣点钱,不大可能会拒载所有去处“涉嫌”偏远的乘客;同时,还要考虑时间、路线熟悉程度与乘客相貌等因素,因此,这一法规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难度。(本报记者 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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