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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借工商之名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6: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涂诗薇摄影韩杰)昨日中午12时许,成都市青龙综合农贸市场的33号摊位前,几十个红苕散落在地上,“这些都是市场的工作人员干的,他们还把我的土豆放进垃圾桶,整整装了3桶,然后拉出去倒了。”一名叫江显兰的商户激动地说,自己只是拒绝缴纳工商市场管理费,市场的工作人员就对她进行这样的报复。

  商户说:收据不正规

  围观的商户也纷纷指责市场管理方不应该收取这笔工商管理费。一名缴纳了管理费的商户陈明华拿着一张收据说:“他们开出的收据太不正规了,没有工商局的章,只有市场方的章。”记者看到该收据只是一般的收据,上面写着“代收工商市场管理费”,收据下方有“成都市青龙农贸市场财务专用章”的红章印,收据下角的收款人一栏没有署名。

  市场方:按规定收费

  “我们是按照规定收取工商市场管理费

  的。”市场管理方负责人李建忠拿出一张青龙工商所的通知,上面写着“我所将依法收缴2005年度全年工商市场管理费,逾期未缴者,将依法处理”。“我们就是按照这个通知收费的,绝对是合法的。”至于管理人员将商户的蔬菜打翻到地上一事,李表示,该商户一直抗拒缴费,可能工作人员的方式有点欠妥,他已经批评了当事的工作人员。

  工商所:从未委托过

  记者随后联系了成都市成华工商局青龙工商所,工商所副所长唐志远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市场方没有任何权利代我们收取工商市场管理费,我们也从未委托市场方收取这笔费用。”

  唐表示,工商部门收取农贸市场管理费是依法依据的,有专门的工商人员前来收取管理费,并且会开据从财政局领取的非经营性收据,盖工商局的公章。

  工商所立刻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市场方解释是财务人员管理不当。工商所要求市场方马上退还商户这笔费用,并约见市场方负责人进行面谈,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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