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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论争:不要学术腐败,也不要麦卡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对方舟子与于建嵘之争的反思

  

  编者按

  今年10月8日,新语丝网站在头条发布署名“严晋”的文章《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质疑这几年在研究中国农民问题有所成就的于建嵘,为此,在网络乃至报刊上引发了一场观者和应者如云的关于“科学打假”的“笔墨官司”———有众多学者和媒体资深人士卷入论战中,时至今日,事件尚未结束。今天本报发表南方周末评论员笑蜀对这一事件的评论,作者当然有他自己的立场,不过文中也不乏独到的见解。

  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政治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学术专长为政治社会学、“三农”问题及社会冲突研究专家。

  方舟子:本名方是民,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1994年创立世界首份中文网络文学刊物《新语丝》,致力于学术打假,揭露了几十起科学界,教育界等领域的学术腐败事件。

  ■笑蜀

  还原真相:于建嵘、方舟子到底争什么?

  10月8日,新语丝网站在头条发布署名“严晋”的文章,标题即为《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文章声称:“越来越多的事实,甚至铁一样的事实都证明”,于建嵘利用人们对浮躁学风的痛恨和对实地调研的迫切需要,“在做了有限的调研后,做的更多的竟然是大肆编造和炒作。也可以说是三分调研,七分编造,十分炒作。”并且强调,这种打着调研幌子的编造“无疑是更危险,更为可怕的,因为它比书斋里的编造更有欺骗性。”

  有哪些“事实”或者说“铁的事实”呢?文章列举了如下诸端:

  1.于建嵘对外自称研究员,实际上只是副研究员;

  2.据“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查证,于建嵘在“农民有组织抗争”的课题研究中赞颂的一些湖南省衡阳县维权农民的道德操守可疑,其中至少有4人曾有劣迹或坐牢;

  3.在两项专题研究中,于建嵘自己公布的调查量在一定时间内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

  4.于建嵘公布的一份在哈佛大学的演讲稿字数过万,在时间限制、需要翻译的前提下不可能讲这么长,显然并非原稿。

  文章据此断言:于建嵘的所谓调研比美女作家用身体写作、芙蓉姐姐自爆其丑还要不堪,“对她们的成名,我们并无多少反感,因为炒作做在了明处,她们境界虽低但起码没有骗人。”于建嵘则不同,“他在调研的幌子下编造、炒作,欺骗了学术界,欺骗了社会,其隐蔽性和胆子之大都是学术界少见的。”

  文章出手如此凶狠,加上于建嵘本来就是公众人物,不可能不激起强烈反响。次日,即有读者陈愚致函新语丝为于建嵘辩诬,以其亲历证明“严晋”和新华社某“资深”记者如何把维权英雄丑化成惟利是图的小人,进而质问:“严晋”其他的那些证据,还有多少可靠的?

  与此同时,于建嵘也致函新语丝,以平和的语气,对“严晋”的四点质疑逐一回应:

  1.中国社科院颁发的工作证在其职务一栏上标明为“研究员”;

  2.怀疑“新华社的资深记者”或其他人把维权农民说成是地痞流氓的真实性和道德操守;

  3.说明两项调查专题研究中的一项,为对中央某媒体的电脑储存的电话和音讯资料进行的模型分析,耗时不多,另一项则保存有分类处理的记录;

  4.哈佛大学的演讲为中文演讲。

  于建嵘最后声明:“我认为‘严晋’用道听途说和主观推测来攻击我的人格,是真正的‘肆意妄为’。”为此要求新语丝“根据法律和职业操守来处理这起恶意攻击事件”。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于建嵘还把他新完成的专著《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随信寄给了方舟子。在这部57万字的著作里,不仅有他的研究报告,还有他从2000年至今的调查访谈笔录及各级法院的判决和广大农民写的各类材料。他后来声称,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相信方舟子受过教育并有起码良知,因此不难对衡阳县维权农民是不是“严晋”之流描写的“地痞流氓”做出一个基本判断。

  事态至此应该说比较清楚了,于建嵘的学术研究不能说白璧无瑕,可以质疑,可以批评。于建嵘没有理由拒绝批评。但具体到新语丝“学术界罕见的骗局”一文,无疑远远超出了学术争论的范畴。正如有些网友已经指出的,学术争论要争的,是彼此的方法优劣、论证是否严密、论据来源是否可靠、数据是否有效,等等。新语丝的文章并没有就这些学术层面的问题与于建嵘商榷,而着力渲染于建嵘的“罕见的骗局”;而其支持“罕见的骗局”的全部“事实”或者说“铁的事实”,却不过是所谓四点质疑。质疑终究只是质疑而已,最多只能说明于建嵘的材料“可能有问题”,而不足以构成“事实”,更不足以构成“铁的事实”来佐证“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这一指控。更何况四点质疑本身能否站住脚,也是大成问题的。一方面深文周纳,全盘否定于建嵘学问和人格;一方面并无公认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对于建嵘的定罪。尤堪玩味的是,所谓“严晋”只是一个化名,作者真实身份迄今云遮雾罩,显见作者不敢对文章负责。新语丝这篇头条文章因此不可能具有学术意义,而是不折不扣的谤文。“罕见的骗局”这个标题本身就说明文章讨论的问题不是学术问题而完全是道德和法律问题。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者的于建嵘要向新语丝讨个说法,是合乎逻辑的。如果新语丝有着起码的理性,这时就应该察觉自己的轻率,及时向于建嵘致歉。那么风波也就不难平息了。

  但新语丝没有这样做。其掌门人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于建嵘的函件时,加了个“方舟子按”。按语没有对于建嵘是否制造“罕见的骗局”做任何澄清,而是抓住于建嵘的所谓职称问题,继续挖苦嘲讽。10月11日,新语丝又发表署名“也谈三农”的文章:《请于建嵘先生回答》,文章认定“严晋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和有根据的”,而“于建嵘的回答显得力度不够,远不能让人消除怀疑,而且让人产生了新的怀疑”。

  新语丝的倾向性已是不言而喻,于建嵘勃然大怒。三天之后即10月14日,新语丝发表了于建嵘给方舟子的私人信件:《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在这封私人信件中,于建嵘对方舟子破口大骂。并声称:“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些话伤害了你,你可以到我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我,我十分盼望用你的起诉来炒作自己。”

  以一个知名学者的身份而如此叫骂,人们不能不大跌眼镜。一场以方舟子和于建嵘的恩怨是非为主题的巨大争议随即席卷中文互联网。

  反思观点:警惕你心中的法西斯

  于建嵘与方舟子之争是一个经典的个案,对中国的学术建设乃至社会心理的调整,都不乏警示意义。

  就像打球要有边界一样,“科学打假”亦须规范。“科学打假”应该怎样规范呢?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今天已经被公认为科学的一个基本原则。“科学打假”要具备正当性,前提是它本身必须是科学的。而它科学与否,一个重要的评估标准,就看它是否遵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个基本原则。如果说“大胆假设”是“打假斗士”的权利,那么“小心求证”则是“打假斗士”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胆假设,任意定罪,而无小心求证,如果“科学打假”践行如此逻辑,它本身就是反科学的,这种反科学的所谓“科学打假”只会是无法无天的同义语,只会是构陷诽谤的同义语,最终不免蜕变为伤害无辜的利器。

  从于建嵘事件来看,方舟子是典型的大胆假设,任意定罪,而并无任何“小心求证”。事件的核心是于建嵘是否制造“罕见的骗局”。而于建嵘是否制造“罕见的骗局”,则取决于他是否如新语丝指控的那样,长期以来“大肆编造和炒作”。显然,新语丝负有全部举证义务,而不是反过来,要于建嵘自己举证———按照常识,实名举报文责自负,这时发布举报文章,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蒙面举报,则无疑应特别警惕,因为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文责自负,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一切道德和法律责任,都只能归诸发布者,发布者就等于原告。但作为发布者的方舟子并未履行任何举证义务,只做了一点网络搜索这种简单到小学生都可以做的工作,便迫不及待地发布文章,而且在于建嵘已经寄来相关著作请求鉴别之后仍无收敛。

  这种情况下,于建嵘注定要起而抗争。问题不在抗争本身,问题只在抗争的方式。于建嵘应该正大光明地抗争,并尽最大努力诉诸公堂。以攻击他人、牺牲他人为筹码给自己作秀,却无须付出任何成本,不能让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伤人者得不到教训,学术领域的构陷之风就会愈演愈烈,学术界的“棍子统治”、“极权统治”就会逐渐确立,而这只会意味着科学的死亡。

  没错,“棍子统治”、“极权统治”已经构成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本质。我从不否认学术腐败,但我认为学术腐败并不是“棍子统治”、“极权统治”的理由。因为极度的贫富分化,因为社会公正的极度短缺,曾经使我们丧失了耐心和韧性,我们不相信社会发展的自发秩序,而寄希望于奇迹,寄希望于个别强人发起的疾风骤雨般的社会清算,寄希望于建立在清算基础上的极权秩序,以根除腐败,实现社会公正。但结果呢?极权并不能真的根除腐败,而且极权本身比腐败可怕一万倍。

  美国也有过类似的发展轨迹。上世纪中叶,麦卡锡主义在美国猖獗一时。但美国人民没有因为国内左倾的增长和国际冷战的加剧而承认麦卡锡主义之为正当,麦卡锡主义很快被彻底抛弃。而方舟子的麦卡锡做派主义现在是愈来愈明显,这样的麦卡锡主义做派之于学术,远比腐败之于学术要危险得多。腐败必须反对,但不能用精神暴力来反对腐败,不能用极端主义来反对腐败,反对腐败的重任只能寄希望于科学发展的自发秩序,只能寄希望于科学自身的纠错机制。这个问题上没有奇迹,需要的只能是耐心和韧性。学术独立、学术自由、学术民主才是最好的防腐剂!

  但遗憾的是,并非所有人都悟透了个中秘密。事实上,方舟子的表演中,一些人甚至包括知识界人士表现出了惊人的幼稚和狂热。在一些人看来,有方舟子出头,有方舟子向学术腐败宣战,实在是太难得、太解恨、太痛快了。对他们来说,方舟子有如身披黑斗篷的罗宾汉或者说蝙蝠侠。他们用自己的一厢情愿尽情演绎方舟子,方舟子便成了他们的代言人,成了“真理”的化身,“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或许也不得不承认方舟子并非没有问题,但在他们看来,无论方舟子有什么问题,反正大方向没错。

  说实话,我不敢对这些同胞的公民素质抱以乐观,平时明哲保身,对身边的腐败过于优容。等到腐败终成沉疴时,仍然不是要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来制约腐败,不是经由自由、民主、法制这些常规路径来清除腐败,而是幻想奇迹,幻想借助一个世外高人替天行道,赐自己一份清明和公正。至于那位高人用什么手段清除腐败,其手段会带来什么后果,在他们是在所不问的。总之只要能达到清除腐败这个看起来高尚的目的,手段可以不管,代价可以不计。即便因此危及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也在所不惜,当然这个在所不惜还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要牺牲到自己头上。一旦牺牲到自己头上,自己成了受害者,这时才会幡然醒悟。而只要没有牺牲到自己头上,只要牺牲的是别人,就会处之泰然:哦,那是误伤嘛,是必要的代价嘛。他们不懂或不愿换位思考,不懂或不愿追问加害者、制约加害者以尽可能地减少受害者。这说到底还是一种道德上的自私。但他们并不以为是自私,他们反而很有崇高感,认为自己是理想主义,“反腐败还有错吗?”他们只朝这个方向去想。似乎只要有了反腐败的堂皇冠冕,一切便都是正当的,不容置疑的。当年罗兰夫人曾经感叹:“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之。”换到今天这种特殊的语境,又何尝不可以说:“打假,打假,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之。”这一则是害了方舟子,捧得愈高愈下不来,只好一条道走到黑。二则是毒化社会风气,使得暴力话语成为社会通行的准则,使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个人尊严越来越缺乏保障,最终会为学术文化领域的“极权暴政”铺平道路。

  所以,对道德美感、精神快感的追求固然是人权的一部分。但凡事有度,对道德美感、精神快感追求过度,就会走火入魔,而迷恋精神暴力和思想专制,这跟因追求过度快感而吸食鸦片并无二致。法西斯不在身外,法西斯就在你心中,你心中的那种道德美感、精神快感可以杀人而且可以杀人无数,这是历史早已反复证明过的。因此一方面要警惕方舟子,但另一方面,尤其要警惕自己,警惕自己心中的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否则,为“极权暴政”添砖加瓦而不自知,还满以为自己很崇高,这种搞笑场景就免不了屡屡重演。(作者为南方周末评论员)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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