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机关干部办民企保留原有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明通讯员贺修平、丘秉春)原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干部、职工到黄埔区开办民营企业或就职,属于干部身份的,其干部身份可以保留。记者昨日跟随广州市人大代表黄埔联组视察该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时了解到,黄埔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埔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涉及拓宽民营企业筹资融资渠道、解决企业用地困难、引进人才、技术创新、创建名牌、开拓国内外市场等11个方面。

  其中,在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方面,黄埔区规定,原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干部、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到该区民营企业工作,或在该区创办民营企业,原属干部身份的;非广州生源本科以上毕业生或者属广州计划接收的军转干部到民营企业工作的;本科以上或者大专以上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外地人员到黄埔开办或者就职民营企业的,其档案都挂靠在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有身份保留,工龄连续计算,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社会保险等事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