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在深就业者可享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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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25 南方都市报 |
港澳台在深就业者可享社保 今起可持就业证办理参保手续,只能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三大险种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从今天起,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在深就业可参加社保,但必须持有就业证,且只能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大险种。据了解,台港澳人员及外籍人员在 深就业者达1.2万余人,其中台港澳人员为5700余人。同等享受社保需持就业证 继北京、上海等城市之后,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结合深圳实际,深圳昨天也发布了相关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参加社保的有关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叶惠强介绍,在深台港澳人员大部分在外资企业,多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企业高级技术人员,他们要求同等享受社保的愿望一直十分迫切。 《通知》表示,参照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台港澳在深就业者可参加深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必须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且未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在深养老保险可累积计算 据叶惠强介绍,台港澳人员如在内地流动,当地有社会保险机构并予以接收的,按深圳非户籍参保员工的相应转移办法处理,即转保。离开深圳未办理结转手续,重返深圳就业时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深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累积计算。 叶惠强举例解释说,假设台港澳人员唐某在深工作两年,并缴纳两年社保后到上海工作三年,且没有转保。三年后,唐某又回到深圳工作,并重新在深缴纳社保,此前唐某在深缴纳的两年社保并没有作废,可累积计算。“当然,只有养老保险才能累积,其他医疗和工伤保险不能累积。” 养老账户积累额可退还本人 此外,《通知》要求,台港澳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与深圳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了就业证注销手续并离开内地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额退还本人。 今天起,用人单位可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就业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手续与本单位内地员工一致。台港澳人员以通行证号码作为开立《劳动保障卡》等参保证卡的必要识别码。叶惠强说:“按属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属哪个区管理就到哪个区社保机构办理。如果是市属企业,就到市社保机构办理。” 据了解,在深圳就业的外籍人员社会保险也参照该《通知》执行,但外籍人员所在国与我国签订有社会保险互免协定的,按协定规定可不参加我国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