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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被判重婚 当事人被处拘役四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周松柏实习生王晓男通讯员蓝永山)已婚个体运输司机黄某与他人非法同居,近日被惠城区人民法院宣判犯了重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据了解,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人黄某与杨某群于1988年11月19日经申请结为夫妻。2002年8月,在外开车跑运输的黄某在惠城区与杨某花相识并同居,后二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于惠城区水口镇人民北二街一号,并生下一子黄某宇。2005年8月11日因涉嫌犯重婚罪被

惠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依法逮捕。

  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无视国法,自己有配偶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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