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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免费送货车也要办运输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崔凌琳通讯员干勇松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公管处获悉,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重新对营运车辆作出界定,很多原先按非营运车管理的车辆将被纳入经营性运输的范畴。

  据介绍,此前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什么是经营性运输一直没有科学的界定,例如商场为售后服务配置的送货车到底是不是营运车辆,个体经营户送货用的自备车是不是营运车辆,法规上的空白导致了管理上的真空,从而使大量无道路营运证的车辆得以存在。

  新《条例》首次对经营性运输车辆给出了界定,经营性的运输车辆是指企业、事业和个体运输经营者的客运、货运车辆,但仅为本单位职工或者个体运输经营者本人生活服务或仅在工矿区域内使用的车辆除外。

  “也就是说,像商场的免费送货车辆、促销活动免费接送顾客的车辆、小卖店买货的车辆均不是为本单位职工服务也不是个体经营户生活所需,而是为其经营服务,所以无论有没有产生费用,均属于营运性车辆。”市公管处法制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估算,类似的车辆在我市有近万辆,新《条例》规定,这些车辆均需办好相应的道路运输证,若到明年元月还未办理相关运输证件而外出运输的,一旦被查获,将按《条例》规定作“黑车”处罚。市公管处人士借此提醒相关车主:务必在明年元月前到市公管处办证中心办理好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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