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让父子兄弟同下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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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5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吴应海 截至昨日17时,七台河“11·27”矿难已有148人确认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昨日本报第14版)。而在这些失踪和死难的矿工当中,出现了一种奇异现象,即很多有着血缘和亲戚关系,父子、兄弟、表兄弟等同时遇难和失踪的大有人在,最多的一个家庭在此次矿难中痛失5名亲人(昨日《新京报》)。 有着血缘和亲戚关系的人在同一个矿井作业,一旦出现意外,极易造成同死同伤的惨状,这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灭顶之灾。显然,从这一角度看,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今天,父子也好、兄弟也罢,同一家庭的人是不宜在同一矿井挖煤的。我想,这样浅显的道理,不仅煤矿的管理者看得很清楚,就是矿工本人也应心知肚明。既然潜在的危险是明摆着的,那为什么还会出现父子、兄弟非要在同一个矿井作业的现象呢? 有着20年矿龄的王福说,之所以要这样做,主要是考虑父子、兄弟和亲戚在一起,可以互相帮忙、携带,挖煤的效率会有所提高,矿工的收入也会提高。为了多赚点钱养家糊口,矿工们就什么都顾不上,这真让人辛酸得掉眼泪。而更令人不安的是,据说这一方式在全国其他地方煤矿也很普遍。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继续听之任之,那这样的“灭门惨祸”还会再现。那么现在,全国还有多少父子兄弟在同时下井,共同面临死神的威胁呢?我的心不寒而栗。 吃一堑长一智,我想,我们绝不能再袖手旁观,我们必须要出手对此事进行干预,不能再让父子兄弟同下一口井了。指望矿工们自觉去做肯定不现实,寄希望于矿主义务把关那也办不到,我们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原则上规定同一家庭的人不得在同一矿井作业,最起码说不能安排在同一个班次作业,否则,就算违规。只有这样,一次矿难毁灭一家几口人的悲剧才会绝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