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火患保安全 市消防部门开展全市消防监督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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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0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凯通讯员丁菲菲)记者从市消防局获悉,市消防部门从11月22日至12月22日对全市有关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并要求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国家机关,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12月30日前必须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 本次抽查的内容是:被抽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 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全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目前正集中警力,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抽查,并接受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详情可登陆汕头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t.gd.cn)或市公安消防局网站 http //www.st119.net 查询。 (责任编辑:林琳、林伟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