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落水管用作下水管排水受阻损己害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2:2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楼上人家将房屋的落水管用作水斗的下水管,一场大雨,落水管下水不畅,自家被淹了,楼下人家的屋顶渗水,物品受损。楼下缪先生将楼上郭女士告上法庭,日前,黄浦法院判令郭女士赔偿缪先生修复房屋费用3414元,赔偿物品损失600元。

  居住在本市老城厢某处的缪先生和郭女士是楼上楼下的居民。2004年夏天下了一场大雨,雨水漫入郭女士的房间,地板被水渗透后,水又从楼下缪先生家的屋顶渗漏而下。缪

先生的房屋因此受损,几件物品也遭损坏。

  缪先生认为,郭女士在装修房屋时,拆除了卧室与阳台之间的半墙及钢制门窗,房屋结构遭到破坏,雨水顺着开裂的天花板渗漏到自己家中。缪先生遂将郭女士告上法院,要求郭女士赔偿财产损失及修复房屋费用共计4600余元。

  法庭上,郭女士认为,去年下的那场大雨是天灾,缪家遭受的损失不应由她承担,房顶裂缝是原来就有的,不是装修房屋造成的,不同意缪的诉请。

  在审理中法院查明,郭女士装修房屋时在阳台上安装了水斗,水斗的下水管直接插入落水管中,大雨由于短时间内降雨量集中,落水管排水速度受到很大影响,大量雨水不能及时得到排泄,漫入到郭女士家中后又渗漏至缪先生的居室。

  法院认为,郭女士在装修时对卧室及阳台等部位进行了改建,对缪家的居室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将水斗的下水管插入落水管的行为,导致郭女士家受淹,并殃及楼下缪家。郭女士对缪先生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