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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支付遭遇商家“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4:51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侯晓非)11月30日,本报报道了《一美容中心业主卷钱跑了》一文后,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像报道中的消费者这样“提前消费”而遭遇商家“人间蒸发”的事件,已经不算少数。

  “提前消费”是指先交钱后接受服务的消费方式,是一些服务行业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多打出“一次交费、全年优惠”的广告。11月30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提

前消费”项目形式多样化,以美容业、洗浴业、饮水业、洗染业、中介服务业等表现得尤为突出,而收取消费者“提前消费”的商家突然“蒸发”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有的是经营不善,店铺赔了本;有的是被法院查封;有的是为了躲债;还有的是不法商家恶意诈骗,在拿到消费者的“提前消费”款后,逃之夭夭。但无论怎样,消费者在其中都扮演了“受气挨打”的角色。

  在这些消费者“提前消费”、商家提前“蒸发”的纠纷中,有关法律人士称,应对提前“蒸发”的困难很大。因为对于“提前消费”的管理,至今尚未有相关的规定及约束管理机制,也没有明确的对口管理部门,这就导致商家在发放“优惠证”、“会员卡”时随意、无序,一旦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人去楼空”时,很难找到相关证明来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因此,对消费者而言,提高自己的消费风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显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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