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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晚报]打人的寿星,别让自己那么“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4: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11月26日《厦门晚报》的一则新闻令人难过:一位服务员因为被怀疑弄掉了寿宴上的“寿”字,挨了两个耳光。且不说最后记者发现“寿”字确实是因为粘贴不牢才掉的,就算是这位服务员弄掉的,难道他就该被“赏”两个耳光?

  笔者十分理解这种情况会让“寿星”感觉不“吉利”;然而,所谓的“不吉利”仅仅是民风民俗中的成见。笔者细读这则新闻,“寿星”不过50岁,不应该有老年人根深蒂固

的守旧观念。令人难过的是,他们将这种错误观念作为理由——打人后还要求别人道歉——理直气壮啊!在场的还有年轻人,也许从那天起,在他们的观念中,做出“不吉利”的事情是非常严重的,那么社会上又多了一群“保守派”。

  今年初,北京出现一起诉讼官司:礼仪公司在某企业开幕式上派出穿黑西装的礼仪小姐,令老板感到“不吉利”,遂拒绝支付礼仪费用,被礼仪公司告上法庭,企业败诉。虽然法庭已经为黑色讨回了公道,但人们的观念却不是一纸判决书就可以改变的。

  我市已荣膺“文明城市”的美誉,市民的思想水平是否也应该提高?笔者想向那位“寿星”祝寿,但是还得说:移风易俗不是过去式,应该是现在式,是进行时!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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