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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评选普及地名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5:5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武鹏)“‘花园’无花,‘广场’无场,‘水岸’无水,合肥目前不少住宅小区的命名存在一定误区,问题不少。”合肥市民政局副局长陈孟平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合肥市地名存在的不足。他希望通过此次“合肥市首届十佳新建筑物名称”评选活动,提高市民地名意识,普及地名法规知识。

  “有的小区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栋楼房,名字也叫某国际;有些楼盘连一个停车场都

没有,却命名为某广场。”陈孟平副局长这样分析当前合肥市建筑物名称命名存在的误区,“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对住宅小区的命名很随意,命名一味追求‘大、洋、怪’,名不副实。更有甚者,用外国名称,用英文命名,这都是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建筑物名称应当既符合国家标准,有又自己的特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陈孟平副局长希望通过由合肥市民政局与本报联合主办、合肥市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的“合肥市首届十佳新建筑物名称”评选活动,提高市民对地名工作的认识,普及地名法规知识,使市民进一步了解地名命名的政策。

  陈孟平副局长同时透露,有关专家目前正在对合肥市庐阳、蜀山两个区的产业园共30条道路进行命名。而有“安徽第一路”之称的合肥市长江路也在实施设标示范工作。这项示范工作将结合合肥市的“大拆违”,对长江路全线的门牌、路牌等地名标志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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