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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被人致残后参与“撞车党”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7:01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2月1日电被撞车党团伙打残左腿后撞车行骗的广州花都区18岁女孩林某,日前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新快报》报道,18岁的林某是韶关翁源县人,今年6月23日,她被网友肥强骗到广州白云区。肥强伙同其他人(均另案处理)给林某喝下有迷药的饮料,趁她睡着时,用铁棍打断其左腿,并胁迫林某自残碰车(以自行车撞外地大货车),制造假交通事故讹诈钱财。

林某见事已至此,只好忍着伤痛,开始胁从作案。

  7月1日14时许,这伙人把两辆自行车放于一辆租来的白色面包车上,然后驾车到广州某市场附近公路交界处。林某和肥强先下车等候,见叶某驾驶一辆解放牌重型货车途经该处,肥强用自行车搭载着林某从左边路段窜出,故意与大货车相撞。林某随即躺倒在货车轮前,佯装被撞伤。其他同伙一拥而上,逼迫货车司机叶某赔偿了5000元医药费。

  该团伙轻易尝到了甜头后,又伺机作案。5天后,他们来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某路段,采用相同手段诈骗驾驶货车途经该处的被害人何某。撞车后,何某立即将林某送往医院。在何某把钱交给林某等人去拿病历后,这几个人立即消失了踪影。何某这才想起,医生告诉他林某左腿的轻微骨折是旧伤,于是立即报警,林某当场被抓获归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追缉林某的同案犯。警方提醒司机认清假交通事故的真面目,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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