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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全力做好两节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9:22 人民网

  人民网青岛视窗12月1日电记者宋学春杨红报道:元旦、春节前是兑付农民工工资的高峰期,也是民工上访的高发期。为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今天,青岛市召开全市防止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动员大会,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要求,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彻底排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由被动

接待投诉转变为深入基层检查劳务分包、拖欠工资情况,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在建项目〔包括今年竣工的项目〕和有过被投诉记录的单位组织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提前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经常被投诉的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力度检查其劳务分包和规范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建筑业企业要充实完善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对所有承建项目的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和使用分包队伍及用工情况排查和摸底,彻底清查私拉滥招的非法劳动用工,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逐个工程、逐个分包队伍、逐人进行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要建立健全"解欠"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召开关于防止拖欠工人工资的专门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所有施工现场必须公示建筑业企业和项目部"解欠"机构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工程项目经理在春节前这段时间要靠在工地上,使现场工人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映,出现情绪波动能及时化解。各企业和各区、市主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工人工资的投诉、上访,各总、分包企业要力求把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自即日起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保证车辆、通讯畅通,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人员到政府机关上访。对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有关领导要亲自到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决不能使上访者失控越级上访。今后,对到市的集体上访,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接待,按时处理并做书面答复,不得出现重复越级上访。

  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内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备调剂资金制度。各建筑业企业要积极筹措"建筑业企业内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备调剂资金"〔可按2005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的1%-2%〕,对资金缺口大的工程,要严肃对待,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该停工的停工,该起诉的起诉,并立即采取措施多渠道地筹措专项资金,提前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工人上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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