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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传播艾滋病该当何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0:17 新晚报

  常梦飞

  在河北邢台,十有八九的艾滋病感染者是在医院输血时感染的,这是因为,一些医院受利益驱动私自采血,并将未经检验的血液输给患者,致使患者感染了艾滋病———

  据报道,河北邢台许多艾滋病感染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到医院看病———医院动

员输血———被发现感染艾滋病。在邢台,一些医院成了艾滋病的感染源,十有八九的艾滋病感染者是在输血时感染的。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邢台市各县大小医院私自采血的现象十分普遍。

  那么,邢台一些医院为什么总是动员患者输血呢?一些患者又为什么是在输血后感染艾滋病的呢?报道说,从正规血站拿血,一袋400毫升的血液,得交给血站460元,医院只能在此基础上加30元左右的化验费。如果是自采血,医院只支付给献血者180元左右,其余的费用由医院分割。因此,每袋血医院会有300元左右的收入。在遇到手术用血时,医院通常让患者自己去找血源,对于不熟悉情况的患者家属,需要在知情人的引导下,向“血头”求助买血,医院只负责化验血型,其他一概不管。

  笔者认为,这些医生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这是因为,作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医生,不会不知道给患者输入未经检验的血液,有可能使他们染上艾滋病或其他传染病,然而,这些医生却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而且在不少患者已经因此感染艾滋病后,继续这样做。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现象并非邢台独有,卫生部的统计显示,血液传播是目前中国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据权威部门透露,目前我国已经有大约七万人通过采供血感染了艾滋病。这个数字无疑是惊人的。

  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将这些无良医生送上被告席,并严惩私自采血者———只有这样,才能还那些无辜染病的患者一个公道,也才有助于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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