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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鉴定胎儿性别法实行 提前知道孩子性别没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30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昨日起,《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开始执行,擅自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被明令禁止。这项法规在我市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昨天调查了我市部分医院发现,医生都对鉴定者说了“不”。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市立医院妇产科,市民刘女士在母亲的陪同下,正在等候检查。”记者表明身份后,刘女士协助记者试探着问了问医生:“能帮我看看是男是女吗?”结

果医生断然拒绝了这个要求:“肯定不行!”

  记者随后拨通龙田金秋妇产医院电话询问,是否可以通过B超鉴别胎儿性别,对方非常干脆地拒绝了这个请求。

  记者又咨询了协和妇产医院,也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中,明确指出违反该规定的将受到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规定还要求,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14周以上的妊娠不得人工终止,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有严重缺陷的,因妊娠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妊娠妇女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妊娠妇女或者胎儿健康的除外。(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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