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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教师自称过失泄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54 京华时报

  

法大教师自称过失泄密

  去年11月1日,本报最早披露高自考泄题案。

  一人从印刷车间拿出高自考绝密试卷,一人复制试卷后向学生散播。由于涉嫌故意泄露国家机密,中国政法大学人文教育学院教学部主任隋正东和某研究院印刷车间主任李在

前被公诉至法院。

  昨天,在昌平法院受审的隋正东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泄密”,并称当时自己不知道那是全国高自考试卷。

  两被告表示认罪

  昨天上午8点半,昌平区法院法庭上,中国政法大学人文教育学院教学部主任隋正东西装革履,表情轻松;某研究院印刷车间主任李在前身着一套运动服,进法庭后就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

  因涉嫌泄露高自考试题,两人同庭受审。

  检察院指控,去年10月,李在前利用工作之便,在考试前将存于车间保密室的试卷带回家中,之后隋正东对试卷进行了复制,并将试题泄露给教师刘某等。

  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两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

  以“划重点”形式泄题

  隋正东交代,考试临近时,他发现自考部教师提交的复习大纲上没有他复制来的试卷上的考试要点,他就将那些要点补充进去,并让教师负责组织有偿辅导,以“划重点”的形式泄露给学生,每科收取50元,并承诺“不准就退钱”。

  考前,教师刘某替何某等两个学生向隋正东求情,希望进一步缩小考试范围。隋正东遂将《经济法》、《民商法》等科目的试题给了刘某。后来,这两个学生向外校学生大范围散发了试题。

  据北大自考部学生侯(音)某供述,因知道政法大学自考部考前有“划重点”的传统,他在考前找到政法大学熟悉的同学何某,以请客吃饭换来了“重点”,之后他分别以800元、600元、500元将答案以短信形式广泛卖出。

  声称不知是全国卷

  “我们单位经常向隋老师咨询法律问题,我俩也经常来往。”接受审讯的李在前说,其单位一年承印两次高自考试卷,全员都接受过严格的保密培训。由于他和隋正东关系密切,他在一次聚会中向隋透露过自己的车间正在承印试题。之后,隋几次提出要看试题。开始,他拒绝了,但隋说那是军队人员考试题目,与全国考试题目不一样,劝说李给他提供一些“复习参考资料”。

  “他说自己是政法大学教师,让我做的事肯定不会犯罪。”李在前说他就相信了。

  在印完试题后,李在前将试卷清样(用于印刷的样本,印刷前开启)拿回家,并通知隋正东去看。

  隋正东辩护时说,他当时认为那些自考试卷是军队内部用的,考虑到军队考试的内容、时间均与地方不一样,他复制试卷是想用做给学生的“复习参考资料”。

  当被公诉人询问“复制试卷时是否看到纸袋上有‘启用前绝密’标记”时,隋正东称第一次接触试卷时,纸袋上注明的是“开启前绝密”,而装试卷的牛皮纸袋口是开着的,所以他认为试卷已解密了。

  虽然之前已认罪,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隋正东又表示不认同对他“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指控。他称:“‘故意’的重要法律要件是主观,而我是客观过失导致泄题。”他同时还强调并未用试题为自己牟利,主观动机是为了提高学生的通过率。

  昨天本案没有宣判。

  ■相关新闻

  记者调查成为呈堂证据

  2004年10月31日下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刚结束,本报接到一名考生的举报电话称考试泄题了。记者发现该考生考前收到的自考题短信内容与试卷主观题相同。考生告诉记者,他的短信是同学转发来的,且考场里的大半考生都在考前知道了这些题目。

  2004年11月1日,本报以《自学考试被疑泄题》为题披露此事。第二天记者又进行了追踪报道,直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事发当天本报对考生手机内的自考题短信进行了拍摄。昨天,证据照片和本报记者的证词同时被作为公诉方的证据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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