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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处理差错方式自相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5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高波)“银行差客户的钱,工作人员说结了账没法补。而银行失误多给了客户钱,他们却找上门来要。”11月26日,工行的工作人员以已经结账无法更改为由,拒绝补还客户王先生应得的400元人民币;后因结汇时在王先生的卡里少划一万美金,两名工作人员在王先生家门口等候近两小时追要。

  王先生告诉记者,11月25日下午,他到工行南礼士路支行三里河分理处办理结汇业

务。由于王先生夫妇俩都在工行办理了金卡,按工行对金卡客户的优惠规定,王先生当天办理的两笔结汇业务加起来应比普通客户多得400元人民币。但王先生当时对该规定并不了解,工作人员也没有提示他。

  11月26日上午,王先生再次来到工行三里河分理处办理结汇业务,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享受金卡客户的优惠。当王先生提出能否将前一天少给他的400元人民币补还时,当时在场的几名工作人员都表示已经结账,无法再更改。王先生认为不合理,在他的坚持要求下,工作人员才表示需要向上级汇报,到11月29日再给王先生答复。

  11月26日下午,王先生接到三里河分理处工作人员电话,称上午办理结汇业务时,在他的卡里少划了一万美金,让他再去一趟银行。但当时王先生不满5岁的孩子正在发高烧,他脱不开身。没想到随后两名银行工作人员找上门来,称要将400元人民币送还,并请王先生再去一趟银行。

  王先生对银行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很不满。在他拒绝接待后,两名工作人员在王先生家门口等了近两小时后才离开。到晚上近6点,王先生安顿好孩子后到三里河分理处将一万美金归还。

  工行南礼士路支行负责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杨经理当面向王先生表示了道歉。杨经理解释,当王先生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业务办理有错时,工作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逐级向上汇报,经核实批准后立刻将钱补还。同时,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告诉客户处理流程,而不得找理由推托隐瞒。

  杨经理表示,此次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对王先生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工作人员将登门向王先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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