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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感谢费法官不动心 当事人留下11万被如数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4:14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李建中)面对一名当事人送来的11万元巨额“感谢费”,一名执行法官毫无动心,而是将巨款如数上交法院纪检部门并退还给当事人。这事发生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黄某是一名英籍华人,不久前,他向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申请执行一宗借贷纠纷一案,涉及标的达113万元,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是王庆臣。在执行过程中,黄某曾多次请王

庆臣喝酒吃饭,但都被拒绝,因此黄某对该案的执行持怀疑态度。然而王庆臣克服重重困难,经过20多次深入调查,终于在期限内执结了该案。拿到执行款后,黄某很是感激,于是便决定送些“感谢费”给王庆臣。

  11月24日,执行法官王庆臣正一人在办公室看案卷时,当事人黄某悄悄来到其办公室内,将一个塑料袋放到王庆臣的办公桌上后,随即离开。王庆臣打开塑料袋一看,11捆厚厚的百元大钞呈现在他面前。王庆臣立即追出办公室,但黄某早已跑出了法院。

  在巨款面前,王庆臣不为所动,他将此事向领导汇报,并将这笔11万元的巨款原封不动地上交法院纪检部门。事后,法院有关领导通知黄某来到法院,当面将钱如数退回给黄某。

  编辑:韦怡 作者:王克础 李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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