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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购使用“身份”有疑保鲜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5: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 沈伟)近日,针对食用保鲜膜的安全问题,市消协工作人员在多次暗访后发现,我市一些大型超市的蔬菜、水果、生鲜品以及熟食等产品包装采用的保鲜膜,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明确标明材料成分,其“身份”可疑。为此,昨日,市消协紧急发出消费警示:购买选购和使用食用保鲜膜应注意5大问题。

  一、选购无毒的PE和PVDC保鲜膜。识别保鲜膜是否有毒,可用打火机点燃保鲜膜,

无毒保鲜膜燃烧后会像蜡油一样滴下来并散发一股蜡烛味,有毒的保鲜膜则会发出难闻的刺激性味道。

  二、慎购带保鲜膜的食品。在购买带保鲜膜的食品时应仔细查看保鲜膜上的标识说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的材质和适用范围,凡是不按要求明示的,一律禁止销售。未标明“不含DEHA”字样,或者未明示可以用微波炉等加热的,停止销售和使用。

  三、存放熟食最好别裹保鲜膜。储存食物之前,应先去掉保鲜膜,将食物用食品保鲜袋包装,再放进冰箱;也可以将食物装在有盖的陶瓷容器中;如果是没有盖的容器,覆盖保鲜膜时,尽量别把食物装太满,以防接触到保鲜膜。

  四、不宜直接用保鲜膜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或直接用微波炉加热,应等到食物冷却后再覆盖保鲜膜以避免食物中维生素的损失。

  五、使用保鲜膜的时间不要太久,尽量避免让保鲜膜与脂肪含量高的食物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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