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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5: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社科知识大普及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双向的、互相影响的。社会因人的存在而存在,又因人的发展而发展,而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又带给人们更大的发展空间。从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看,每个人都必须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自古以来,东西方的哲学家都认为,社会是有契约的,人一生下来就与社会存在着“自然”或“强加”的合作关系。不论何种形式的契约,都包含着责任意识。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阐述中,无论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还是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蕴含着社会责任的理念。没有这个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就是空想。

  人与社会的关系,大多以公民个人、家庭、企业、组织机构、团体、单位等渠道显现出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就是增强公民个人、家庭、企业、组织机构、团体、单位等各个群体的社会责任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首先要增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努力做到:一、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重要地位,加强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杜绝违背科学发展观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二、要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包括: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强社会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的各项工作等。三、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对人民负责、致力于社会发展的态度,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表率。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和改进领导艺术,加强和提高管理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是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具活力的经济组织形式。企业应当努力做到:一、为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不生产、出售有害人民健康的产品,不从事有违社会公德的生产行为,杜绝坑蒙拐骗消费者的行为。二、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要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尊重职工的人权、保护员工人身安全。三、自觉保护环境。不从事有损生态环境的生产和服务。四、讲诚信、守约定、遵合同,不为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违企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事情。五、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关爱社会,反馈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家庭的参与。一是家庭的自身建设。家庭成员之间要相互关爱、平等相待,同舟共济、相互鼓励,积极向上、和谐相处。二是家庭的法治意识。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制观念,有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家庭与外界发生关系,既要符合一般习俗、遵循社会道德规范,更要遵守法律法规。三是家庭的道德规范。家庭成员要崇尚科学,积极进取;与邻里街坊相处要谦虚平和;对社会公共事业要热心参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理想。从广义上理解,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树立热爱祖国的信念,为国家的富强、文明、民主作出贡献。从狭义上理解,每个公民要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承担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要培养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文明程度;要有爱护自然、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最核心的问题是诚信。诚信对个人而言,属于道德的范畴;对社会而言则显现为社会的品质。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础,社会诚信是个人诚信的集合。诚信是衡量人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标尺。没有诚信就不会有社会责任意识,更不可能履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了诚信、才能做到与别人和谐相处,平等友爱;有了诚信,才会尊重别人,关爱别人、帮助别人。总之,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前提和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规范。(执笔:沈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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