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车出游遇车祸旅行社赔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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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6:5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锦法记者李力)昨(1)日,“2·13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在锦江法院作出一审判 决:旅行社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7万余元。 今年2月,王某参加了由成都蜀都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自驾五日豪华团旅游活动。2月 13日,王某乘坐的车辆在盐源县境内坠落山崖,造成“两死三伤”的惨烈车祸。事后,当王到旅游局投诉时,才发现蜀都国旅早被吊销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不具备承揽组团旅游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