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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统一采购动物疫病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08 北方晨报

  本报讯 记者李勇报道 昨起到12月31日,海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和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行动,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要按规定由市兽医站统一购入,向县、乡兽医站逐级供应。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单位必须有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的批准文号;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要按规定由市兽医站统一购入、向县、乡兽医站

逐级供应,禁止销售非国家批准企业生产的禽流感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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