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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假记者欢迎您举报 “新闻打假”宣传月拉开序幕,专项治理假记者、非法新闻机构、非法记者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为了杜绝社会上一些非法新闻机构、非法记者站、假记者以宣传报道为名搞有偿新闻,以批评报道的名义进行新闻敲诈等非法活动,昨天,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非法新闻机构、非法记者站、假记者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在12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闻打假”行动。

  非法新闻机构: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各类图书和丛书编辑部

、编委会,以港澳台刊号在本省从事编辑、出版、发行报刊活动的。非法记者站:指报社、期刊社、通讯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办事处、通联站等,或者假冒、盗用记者站的名号。假记者:指未取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的人,持新闻单位仿制的“新闻记者证”或自制的“采访证”的人。

  查处新闻记者、新闻出版单位违规违纪行为。以采访名义拉广告、搞经营的行为;以宣传报道为名收取版面费;以批评报道相要挟进行新闻敲诈;以设立新闻分支机构为名收取承包费、挂名费等;以招聘采编人员为名,收取报名费、办证费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从事采访、征订发行活动等。

  另外,有关人员还将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对非法机构一经查实将予以取缔,对假记者进行新闻敲诈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经查实的新闻记者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0371)65902269;省新闻出版局,工作时间(0371)65730425、休息日(0371)65721344;省记协:(0371)65795871。

  □记者殷淑娟实习生吴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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