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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捐助”体现慈善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3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李太牧

  宁波市民捐助青海女教师罗南英的感人事迹激起的情感波澜尚未平复,近日又传来2000名市民捐赠安徽民工子女王遇仙的消息。王遇仙今年14岁,因患先天性心脏病,14年来一直受着病魔的折磨,而他们全家为了给女孩治病,已在宁波打工数年,但因为无钱治疗,根据医生的诊断,女孩差不多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苦命的小女孩甚至写好了遗书。当全

家人束手无策的时候,电视台播出了她的遭遇,宁波市民再次慷慨解囊,半个月内就为其捐赠了10万元,解决了她的医疗费用(11月30日《都市快报》)。

  两次捐赠有一个共同点,即受助人都是外地人。可贵的是,宁波市民并没将她们视为外人另眼看待,而是将她们当作自己的姐妹给予无私的帮助。报道称,不仅市民有如此高的境界,11月21日,宁波市慈善总会在得知王遇仙的情况后,也专门捐赠了1万元。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孙光锵表示:这个救助标准,是按照宁波市市民同等待遇的,是给个人的最高额救助。这体现了一种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让我想起托尔斯泰的一句名言:构筑起人类精神大厦的穹顶乃是人道主义。生命无价,在救治生命的人道行为面前,任何身份差别、等级高低又何足道哉!

  国人将“慈善”二字并提,最早出现在《北史·崔光传》,内有“光宽和慈善”一说。严格讲,慈讲的是纵向关系,父母对子女的爱为慈;善讲的是横向关系,即人们彼此之间的互爱互助。今人所言“慈善”,取义重在“善”。既然“善”是就横向关系而言,那么其核心价值应该体现在“平等”二字上,否则就不配称为“善”。譬如说,同是穷人,因为一方是市民就给予其救济,一方是民工就不给予救助,这不叫“善”。前国家民政部部长、中华慈善总会第一任会长崔乃夫说得好:“慈善和公益,不仅在出发点上都相同,而归宿也一致。慈善也好,公益也好,出发点都是爱、爱心和对别人的帮助。而它们的归宿,也都是促进社会的公平。”

  宁波市民和宁波市慈善总会的行为,不仅践行了慈善的本质意义,也昭示了一种普适的社会价值,即一国之民皆平等。在城乡二元体制依然存在,外来民工经常遭受歧视的情形下,首先在慈善问题上给弱势群体以“国民待遇”,这有助于破除人们的等级观念,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现代意识,从而加快公平社会的建设步伐。慈善之大,莫过于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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