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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法制能够拯救大遗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20 法制日报

  关注违法建筑

  本网记者 台建林 本网通讯员 陈颖

  西安,是一个拥有3100多年建城史、1200多年都城史的古都。眼下这座城市里的750万居民,可谓在厚厚的文物层上休养生息。

  在城之北,矗立着一片城垣遗址———汉长安城大遗址。如今,这块地面上当年的建筑已荡然无存,惟有散落在田野间大大小小的夯土堆,提示着一个辉煌都城曾经的存在。

  深秋的一个清早,记者驱车驰行于汉长安城大遗址,只见村道两旁,民居挤挤挨挨,行不多远,又是大片大片的煤场、鱼池。这些遗址上的违法建筑,与遗址的原始风貌格格不入。“西安这座千年古都,其可以展现给世人的历史文化风貌,除了兵马俑与碑林博物馆等几处古迹,其他的已经少之又少。”西安市规划局局长和红星曾如是感慨。

  历史古都与现代城市的角色重叠

  假如以西安市钟楼为圆心,曲江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汉长安城区域差不多是等距离圆上的四个点。

  这四个点中,前三处已经初具现代化城市文明,摩天大楼林立。而汉长安城区域似乎和现代城市文明绝缘。

  汉长安城,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规模庞大、居民众多的城市,也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都城,同时期的欧洲罗马城面积也不过是它的三分之一。此后有十个王朝相继以此为都,前后相沿约800年。早在1961年,汉长安城遗址即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省政府35号文正式公布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范围,如果加上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实际遗址保护面积达65平方公里。

  文物就在地表,或者在地下仅20厘米处。在汉长安城遗址里,人们常常会采集到刻有“富贵”、“严氏富贵”、“万岁宜富安世”、“千万岁富贵宜子孙”等文字的瓦当,这些文字毫不掩饰人对富贵、对金钱的渴望。然而留下这些字句的祖先,可能不会想到,他们昔日的城池遗迹居然会成为后世子孙求富的束缚。

  五万多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除了从事传统的农耕,不能用土地做别的开发。多年来,由于没有合适的方式,国家对大遗址采取的是一种不作为的保护方式,即严格规定了在遗址范围内不能做什么,却没有明确在遗址内能发展什么。因为在遗址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要得到文物部门的批准,甚至要上报到国家文物局,手续严格。在当地街办、包括区政府的印象中,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什么项目通过审批。

  没有规划和引导,汉长安城遗址上的人们依然要改善自身生活。

  审批通不过,干脆不办理申报手续

  他们有的自行圈地,盖房、挖池养鱼;有的利用集体土地,自行筹资、引资,在主要道路两旁,相继建设商贸、旅游性质的违法建筑,有的土地还被建设成为煤场。

  对此,大遗址上的政府工作人员忧心忡忡。

  1998年起,西安市汉城街办每年都要请考古、文保、园林方面的专家研讨“如何发展遗址保护区内的经济”。研讨会前前后后开了不下6次,但一提开发就被专家全盘否定。有位专家直接了当地说,你们也别费力气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开发根本就是“死结”。

  怎样从围城中冲出来,为遗址保护与地区的经济发展寻求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成了摆在地方政府和文物专家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世界历史古都,中国现代城市,当这两重角色同时叠加在一个城市身上时,西安的每一步都远比其它城市走得艰难而沉重。

  古遗址保护要与周边环境协调发展

  其实,自1949年以来,西安城建史上曾经有过三次总体规划。

  上世纪50年代,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中,西安即提出5个功能分区,其中最为可贵的是将西北部确立为不发展区域。今天,占地面积达108平方公里的周秦汉唐四大遗址得以完整保护,就得益于此;

  80年代第二次规划,西安在全国率先提出古城保护的口号,并以“保护明城完整格局,显示唐城的宏大规模,保护周秦汉唐伟大遗址”为目标,对明城墙内明确列出18处文保对象;

  上世纪90年代,保护已成为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强大的经济杠杆作用和立法滞后,第三次规划的意图,并未得到充分实现。

  2002年,“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古城保护就此有法可依。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如果大遗址成为城市的负担和包袱,给环境带来脏乱、给交通带来拥堵,给人民生活带来落后,遗址的保护就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如果通过对大遗址积极地保护带动了地区的文化氛围,改善了城市的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遗址保护的工作成果就会感动社会各界,得到更广泛的支持。

  更让这里的人们感受到希望的是第十五届世界古迹遗址保护大会在西安召开,不仅让寂寞多年的汉长安城迎来了众多的造访者,而且使更多的专家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在遗址上生活的人们———如何使古遗址与周边环境协调发展,成为此次大会论述的重点。

  西安市政府投入巨资进行的大明宫遗址御道和含元殿修复工程,因为在保护遗址的同时,使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大大改善,被国内外专家认为是大遗址保护的有效探索。

  短评

  铲除违法建筑存在的土壤

  凌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文物古迹不仅要面对风吹日晒的物理变化,还要应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社会变迁。其中重要的表现就是大量违法建筑给城市管理与文物保护带来的难题。为了发展经济不少群众“自行圈地,盖房、挖池养鱼;有的利用集体土地,自行筹资、引资,在主要道路两旁,相继建设商贸、旅游性质的违法建筑”。

  为了清理违法建筑、保护文物古迹,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最为重要的是完善了文物保护的立法、健全了有关的执法机构、加强了清理违法建筑的执法力度。然而,在强调依法清理违法建筑、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不少地方政府又走进了“不作为保护”的误区,这种消极的保护方式虽然能够起到一定效果,但是从长远来看,却是把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不利于从根本上消除各种违法建筑产生的基础;而与之相比,西安有关方面,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通过政府多种手段的运用,既实现了对大遗址的积极保护,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解决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这一难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实例。

  因此,在依法治理违法建筑的同时,有关政府部门一方面要认识到保护文物的历史意义,另一方面还要正视群众发展经济的现实要求,遵循“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利于经济建设”的原则,做到既保留优秀传统文化,又不断更新;同时,还要坚持科学的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将清理违法建筑、文物古迹保护与改善遗址周围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结合起来,与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生活质量结合起来,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和谐共生,实现文物保护与群众利益的双赢,惟有如此,经济发展才能与文物保护协调起来,违法建筑存在的土壤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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