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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司机已被法院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07 新文化报

  《身穿警服 手拿菜刀 闯进网吧 砍伤男孩》续

  新闻回放:11月28日22时许,农安县第一中学初二学生小明(化名)正和几个朋友在一家网吧上网,突然,冲进一伙人对他们拳打脚踢,小明的背部被砍伤。据了解,砍人者是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司机。法院称,此人是法院的一名外聘人员。

  本报讯(记者 张明超)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农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人事科李科长说,11月30日下午,法院开了党组会议,决定辞退涉嫌砍伤孩子的司机于某,并将此事移交给法院的纪检部门调查。同时,他表示,于某砍人的行为发生在工作之外,属于他的个人行为。

  法院联系不上砍人司机

  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副局长说:“于某来到法院工作已三年多了,平时表现不错。在出事后,我们一直联系不到他,现在我们正在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此事。”他说,按照法院的规定,外聘司机根本没有警服,警务用车也是在下班后如果没有其他事情必须立即开进车库内。他说:“11月29日,于某曾来到法院,把车交给了一名同事,之后就离开了。”

  砍人者女儿再次离家出走

  当记者试图联系于某时,他的电话一直关机。记者拨通他爱人的电话,一名自称于某前妻的女人说,她正在寻找女儿小丽(化名),女儿和几个男的离家出走了。记者从警方了解到,11月30日中午,刚刚被家人找到的小丽再次离家出走,现在亲属们正在全力寻找孩子。据警方掌握的情况,小丽很有可能和一群来自松原市的几个小男孩在一起,而这几个男孩一直以在城市偷盗为生。

  警方也找不到砍人者

  农安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的办案民警说,11月29日凌晨,警方分别让来到派出所的人员作了笔录。据了解,砍人者于某已和妻子离异。11月20日,14岁的小丽离家出走,于某报案。11月28日21时30分许,于某在网吧内发现女儿。经盘问,小丽说出自己曾和几个男孩在一家旅店住过几天,并说那几个男孩正在网吧上网。于是,于某立即带着亲属赶到网吧,在混乱中将小明砍伤。目前,警方也找不到于某,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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