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政府签合同先过“大状”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15 南方都市报

  政府签合同先过“大状”关

  东源县成立对外签订合同联审小组,请法律专家为政府决策把脉

  河源市东源县政府近期对当地开发区内发生的征地拆迁问题进行“定性”。县长成伟明点名邀请东源县的3名法律专家列席会议。他们分别是:法制局副局长张凌峰、法院副院

长李伯成和司法局副局长李振球。

  “东源县对外签订合同联审小组成员”是这3名专家共同的“职务”。然而除了对县政府及直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外,他们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过程当中。“对外签订合同联审小组”事实上已经成为东源县的“法律顾问咨询小组”。

  集资修路政府违规盖章

  东源当地人通常会把当年“违规担保”、“惹火上身”和如今成立联审小组联系在一起。

  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东源县公路发展总公司为了改造道路向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集资。1994年1月3日,双方签订了《集资改造205国道部分路段合同书》。合同约定:深圳方5年内投入1000万给东源公路发展总公司,而东源公路发展总公司除了支付利息外,还要给予分红,分红及利息合计为每年36%。

  这份《合同书》的“担保方”下是“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政府”的公章。一名知情者坦率地告诉记者,“这1000万实际上就是政府担保借回来的高利贷”。

  然而,早在1988年国家相关法律就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担任担保人。东源县政府在合同上加盖公章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次违规担保使县政府陷入了极为尴尬的境地。

  担保欠债县长书记车被封

  1998年东源县公路发展总公司因为种种原因无力履行合同,被深圳的房地产公司先后告上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源县政府作为担保方,也被判为12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东源县公路发展总公司的财产被评估为300多万,换句话说,剩下的债务要由东源县人民政府负责清偿。

  2000年3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停放在县政府院内的两辆吉普车查封,被查封的两辆车分属当时的县长和县委书记。全国人民在《焦点访谈》中目睹了法官执行的经过。而东源县政府成了“违规担保”、“消极执行”的反面典型。

  亡羊补牢不拘一格揽“大状”

  “扣车事件”四天后,东源县召开了五套班子联席会议。会议提出“一定要‘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同时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对全县各级干部加大普法力度”。这次会议被认为是县政府转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一道分水岭。

  该次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开始有意识地吸收具有法律背景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2000年,律师李振球成了县政府“御用大状”之一,另一位律师张凌峰于2002年通过公开选拔,成为东源县法制局的局长,成为了另一个“御用大状”。政府的许多决策文件及招商引资的合同等都要过几位“御用大状”这一关。

  2001年,东源县政府在征求各法律部门和“御用大状”等法律专家意见的情况下,对被广东省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对象的黄村镇进行普法先行、依法整治的工作,顺利地铲除了大小庙宇28座。

  在东源县已投资近4个亿的木京发电站,当初在与政府签订合同时,提出要保底电价,要政府保0.65元的上网价。李振球指出这条款是“问题条款”,“上网电价是政府无权调配、也无法保证的”,李振球为此提出的7项法律意见,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在合同中。县政府也避免了可能承担的经济损失。

  “大状”不签字、县长不放行

  为了避免法律水平有限给政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县政府去年12月30日正式行文,成立“东源县对外签订合同联审小组”。联审小组组长由副县长程晓华担任,张凌峰、李振球和县法院副院长李伯成被任命为小组成员。小组负责对县政府及直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小组成立一年多来,在东源县,“审核成员不签字、县长不放行”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按照成伟明的说法,“县长的名字可不是好签的”,组建联审小组的目的,“不仅是监督县长、避免我犯错误,更是防止再次出现县政府打起官司节节败退的情况”。

  本报记者谭林通讯员刘洪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