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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农产品品牌奖励暂行办法“绿色品牌”最高奖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16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11月29日正式出台〈淄博市农产品品牌奖励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将对创品牌的企业和生产基地进行现金重奖。

  办法规定凡本市境内市属及市属以下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当年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品牌认证的,均由市政府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凡是绿色食品认证生产基地规模达到5000亩以上(含)10000亩以下,养殖基地标准畜达到1500个以上(含)3000个以

下的,奖励5万元;生产基地规模达到10000亩以上(含)30000亩以下,养殖基地标准畜达到3000个以上(含)10000个以下的,奖励10万元;生产基地规模30000亩以上(含),养殖基地标准畜达到10000个以上(含)的,奖励15万元。

  有机产品中认证生产基地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含)3000亩以下,养殖基地标准畜达到300个以上(含)1000个以下的,奖励30万元;生产基地规模达到3000亩以上(含),养殖基地标准畜达到1000个以上(含)的,奖励40万元。对无生产基地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当年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品牌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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