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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广州段逐步取消采水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31 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政规划篇)本月15日起实施

  珠江广州段逐步取消采水点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规划部门获悉,《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政规划篇,下文简称《准则》)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并于昨日予以

公布,自本月15日起施行。

  该《准则》共分5节,详细介绍了广州市政规划的方方面面,包括道路系统及交通设施、市政管线设施、城市防灾、市政环卫等内容。大到道路建设,小至公厕设置,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范。其中,很多以往常见的现象被加以限制。比如,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不准设置书报亭、宣传栏等,这意味着东风路、广州大道、广园路、新港路都要和人行道上的书报亭告别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部分市政规划的发展方向,比如,分阶段取消珠江广州河段的取水点等。

  地铁站距传染病院至少百米

  《准则》从更人性化的角度,方方面面规范了地铁站的设计。为保证地铁内的卫生安全,明确提出了地铁站距离污染源的最小距离。地铁进风口离传染性医院不少于100米、离垃圾站和一般医院不少于50米、离公厕不少于30米等。

  对地铁广告的设置也提出了限制,要求其位置、色彩等不得干扰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的标志及行人视觉安全;同时应符合广告的有关管理规定。车站设计还要考虑兼顾行人过街的功能,通道净宽不宜小于6米。

  对于地铁站可能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准则》也有考虑,提出风亭的建设不应妨碍公共通道或行人出入口;不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市民生活和工作环境。通风口距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得小于10米。

  为了方便换乘,《准则》提出地铁站50米范围内应有大型接驳站和一般换乘站。

  分阶段取消珠江广州段取水点

  《准则》更加重视对饮用水水质的保护。明确提出,应分阶段取消珠江广州河段的给水水源。据了解,目前广州还有白鹤洞、石门、西村等几家水厂在珠江广州河段取水。《准则》同时提出,限制采用地下水水源;应当结合可持续发展加快开发新水源,新水源应当经过专家论证、行政审批后确定。

  在小区用水方面,要求新建小区宜采用集中供水系统。为了保证用水卫生,生活给水系统不宜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方式。生活小区和高层建筑宜有两个水源供水,事故水量为设计水量的70%。

  人口过万新小区要设公交站

  《准则》规定,规划居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应在小区用地范围内配置公交站场,其中站场用地规模不小于2500平方米;而规划居住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大型新建居住小区,其公交站场用地规模不小于4000平方米。同时站场的选址与住宅楼间距应满足环保要求,并做好周边的交通组织及环保措施。

  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和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客运码头、地铁总站、航空港和大型住宅小区、工商企业、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同时考虑配套公共汽车或电车站场设施的建设,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

  公交站场的首末站应当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用地性质为市政交通用地,每处用地净面积为不小于1000~1500平方米,在用地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附设在道路两侧大型公共建筑物首层,但应满足消防和环保要求,做好交通组织。

  加油(气)站距学校50米以上

  出于安全考虑,《准则》对加油(气)站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提出了严格限制。提出,城区加油(气)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城市道路同方向加油(气)站的间距应根据需求量确定,一般不小于1.8km。

  加油(气)站出口与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距离应在50米以上。与军事设施、桥梁引道口、车行隧道口、铁路平交道口、农村堰堤、堤防等水利设施的距离宜在100米以上。

  加油(气)站不宜设在道路交叉口附近,离路口宜不小于100米。

  高速公路内的加油(气)站应属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一部分,加油(气)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km,距进出口距离宜大于2km,快速路宜大于1km,并保证不小于600米的交织长度。加油(气)站的出入口应附设加、减速缓冲车道。

  风景名胜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内不宜设置加油(气)站。加油(气)站与城市一、二级饮用水源及饮用水源汲水点的水域距离应不小于1000米,陆域不小于500米。

  新建干道要设港湾公交站

  根据《准则》,道路交叉口应尽量增加进口道车道数目,以提高交通通行能力。其中进口道车道宽度宜为3~3.2米,出口道车道宽度宜为3.5米。

  对于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其中机动车道中央分隔带应满足防撞和防眩要求。而在城市主干道上要严格控制开设车辆出入口。

  为方便市民过马路,《准则》还规定人行天桥、地道的出入口应尽可能与周围建筑物相结合,用地范围内或相邻用地规划有人行天桥或者隧道的项目,建筑物施工时应预留与人行天桥或地道的接驳口。同时,人行天桥、地道还需要考虑相应的绿化设计。另外,新建的城市干道应同时设港湾式公共汽车停靠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城市道路。

  主次干道快速路不设书报亭

  《准则》非常强调行人的正常通行,规定人行道设置的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亭)、垃圾回收箱和自助式公用电话亭等,均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同时明确提出,不得在快速路,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设置书报亭和区、街宣传栏。

  而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米。当道路机动车道数超过六条时,人行横道应尽可能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城市道路还应当设置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地铁站点处的人行系统也应与地铁通道和出入口相结合。

  在人流量大的商业区、交通枢纽区、大型公建区设置的行人过街天桥或隧道,宜设置自动扶梯或预留设置自动扶梯的条件。

  商业街50米内必有垃圾箱

  每天转运量大于450吨的垃圾压缩站与相邻建筑间距要大于30米,绿化隔离带宽度至少要有15米。每天转运量小于5吨的压缩站,与相邻建筑的间距也要大于8米,绿化隔离带至少要有3米。应当尽可能远离居民住宅,与居民住宅最小间距不应当小于10米。

  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设置间距为: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

  室外停车场绿地率须达20%

  《准则》提出,公共停车场(库)应遵循以路外停车为主,路内停车为辅的原则。不得在主干道及其以上等级的道路上设置路内公共停车场。次干道应严格控制设置路内公共停车场。室外停车场应当进行绿化处理,绿地率不应少于20%。

  城区24小时暴雨不成灾

  按照《准则》,广州城区防洪潮能力将按照200年一遇标准来设防,近期防洪潮能力将达到100年一遇;远期通过北江大堤和飞来峡水库等联合调度达到防御北江300年一遇洪潮。

  广州城区和建制镇区的治涝能力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旧城区受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则为10年一遇标准,远期逐步提高设计标准。

  公厕每平方公里3座

  公厕宜以独立式和附建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新区开发和旧城改建必须同步建设公厕。公厕的设置标准是每平方公里设3座,主要商业街每500至700米设1座。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应当小于75平方米。

  老八区内高压电线要走地下

  对于各种管线的铺设,《准则》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其中,城区新建高压电力线路要求逐步改为从地下经过。包括老八区范围华南北路、广汕公路、东二环以内以及番禺区市桥镇、花都区新华镇、白云区中心镇镇区范围内的220kv电力线路;老八区范围西二环、北二环、东二环以内以及番禺区市桥镇、花都区新华镇、白云区中心镇镇区范围内的110kv电力线路。

  消防车接警5分钟应到达

  消防站责任区划分应当满足“消防队接到报警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在旧城改建和新区开发中,必须按规划控制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净高、净宽均不小于4米。街区内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得超过160米。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当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污水处理厂尽量不占农田

  污水处理厂用地应当以不占或少占农田、有一定的防护距离为原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宜不小于50米。若条件不允许,则应当在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的同时,设置不小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绿化面积不应当小于全厂总面积的30%。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王海军曾文琼

  实习生柯晓颖

  图:

  东风路、广园路……

  将难见它们的身影

  《准则》非常强调行人的正常通行,明确提出,不得在快速路,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设置书报亭和区、街宣传栏。CFP供图

  《准则》从更人性化的角度,方方面面规范了地铁站的设计。本报记者吴峻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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