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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路桥年费征收点搬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33 南方都市报

  城事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实习生柯晓颖通讯员卢绍琨)记者近日获悉,为方便车主缴纳路桥年票通行费,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原芳村大道西23号年票通行费征收点近日搬迁到芳村车管所分所内办公(龙溪大道299号之一,电话81414001),并于11月28日正式对外售票。

  至此,除海珠车管分所外,市内各车管所(岑村、白云、东山、黄埔、赛马场)都设有年票征收点,较大方便了车主购买年票。目前,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年票费征收网点共十个。

  同时,该处再次提醒车主:路桥年票通行费是每年都要缴纳,“两年一审”的新车,同样必须按车牌尾数相对应的月份,按每年缴纳年票。不按规定缴纳年票的车辆,市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请车主记得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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