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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家庭一朝散 财产分割成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55 宁夏日报

  11月29日,记者从银川市妇联了解到,在妇女维权投诉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成了很多女性揪心的事,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意识。

  日前,银川市兴庆区关女士咨询,她与丈夫离婚后复合,现在又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据了解,关女士的丈夫邓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1992年2月两人结婚,生有一女孩。1996年初,关女士发现邓某有外遇,便诉诸法院要求与邓某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

婚协议。住房、家电、家具归关女士所有,桑塔纳出租车归邓某所有。

  离婚后,女儿连着两人的心。为了女儿,关女士与邓某于2002年2月登记复婚,一切又都恢复如初。

  2003年,关女士发现邓某又与另一位女子有越轨行为,再次提出离婚。双方商定协议离婚,但对房子分割持有分歧意见。关女士说住房、家电、家具属她婚前财产。邓某则认为,原本就是两人共同出资购买,虽然已离过一次婚,但又复婚了,配偶及财产均没有变化,强烈要求分割房屋财产。

  律师答疑:

  我国《婚姻法》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见,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复婚,就时间上来讲,夫妻关系应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开始确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律师认为,房屋归关女士个人所有,邓某无权分割。

  本报记者 束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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