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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汤国基诉讼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0: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蒋源源 实习生 甘露李志辉)备受各方关注的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汤国基状告长沙市教育局一案,今天上午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结果,芙蓉区人民法院通过各方面的调查取证以及当庭双方的陈辞,驳回原告汤国基的请求。

  汤国基告诉记者,1980年10月至1983年7月,他在湖南城市学院中文系(原益阳师专

中文科)就读期间,曾多次向媒体和教育行政部门写信反映班主任周介民、中文科负责人秦忠翼的问题以及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因此遭到“恶毒报复”,周、秦和益阳师专中文科在多份档案材料里都把他描述为“精神反常”。1989年3月,湖南省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小组确认了汤国基精神方面一切正常之后,宁乡县教育局原局长戴某等人仍旧向社会散布说他是“精神病人”。1992年10月至1994年4月,因控告上访,他两次被长沙市公安局和宁乡县公安局收审关押。

  汤国基说,他自从1994年10月之后,就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了文学创作和学术研究上,但2002年12月,宁乡县教育局因为认定他的一篇讽刺小说《酒量》讽刺了原局长戴某等人,竟通知他“赶快办理精神残疾手续”。2003年,汤国基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湖南城市学院和宁乡县教育局侵犯他名誉权,但两审法院均裁定不予受理。2004年,他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不作为,两审法院均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2005年5月1日,汤国基用邮政挂号向长沙市教育局递交了《请求保护我人身权并对我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控告书》,依法向长沙市教育局提出了3项请求,但他认为长沙市教育局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至今没有对他的3项请求作出任何处理,也未给予任何答复。于是,汤国基于2005年10月8日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行政不作为”为案由,将长沙市教育局推上了被告席。

  今天的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了3个小时,经过原告与被告双方的激烈争论,法院最终裁定,驳回汤国基状告长沙市教育局行政不作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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