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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摄像机去住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0: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带着摄像机去住院

  漫画 谢正军

  主刀医生手术中接电话并离开手术室长达40分钟。术后面神经瘫痪的高艳梅以医疗事故为由,向武警总医院索赔18万元。但是医院紧抓“患者不是用自己的身份证住院”这个

情节,否认与其存在医患关系。为了证明这一点,高艳梅当庭播放了自己在医院拍摄的录像,内容为医院护士承认高艳梅曾在此住院、主刀医生承认在手术过程中接听电话(昨日《京华时报》)。

  听到这里,相信不少人都会为医生接听电话而使手术中断40分钟、又以医患关系大做文章而愤慨不已,更为这位患者的“有心”而击节。据其他相关报道称,当前在各医疗机构内,病人就诊时随时记录甚至携带录音笔、小型摄像机的现象很常见,为的是保留证据,防范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

  从维权的角度说,我们当为这些患者及家属的行为叫一声好。但是,如果这样的事将来演变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如此独特一景,又实在让我们深深地悲哀了。

  毫不夸张地说,带着摄像机住医院,完全是被沦丧的医德医风逼出来的。为了追求收入,对病人过度诊疗,而不是因病施治。发生在哈尔滨的一起“66天住院花费500多万元医疗费、输液每天以吨计”的奇闻,为这种现象做出了生动注脚。此外,一些医务人员缺乏对病人的起码责任心等,已成为医患矛盾的主要导火索。高艳梅是个有心人,尽管手术中家属不可能被许可进入手术室,躺在手术床上的自己也不可能拍摄手术过程,主刀医生接听电话中断手术的过程无法被记录,但是医护人员在其他场合承认手术中曾接听电话、承认医患关系存在的事实却被拍摄下来。试想,如果没有这样的记录,法庭上医院方能那么痛快地承认曾接听电话吗?手术失败的责任岂不是又要完全由患者个人承担?

  令人担忧的是,尽管“带着摄像机去住院”的事越来越多,但是这样的维权方式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护自己,却依然是个很大的未知数。事实上,如此这般的“保留证据”,能否普遍被法庭采信,现在还很不好说。

  其实,只要不是医疗服务、医疗费用太离谱,患者及家属谁也不愿意“带着摄像机去住院”,问题是谁来做这个“是否离谱”的裁判员。当前,专家不愿介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往往一拖就是七八个月;卫生部门担任鉴定,又有“老子鉴定儿子”之嫌,无法得到人们的信任;现行的法院诉讼审理,因为法官不懂医,也要借助于医疗专家出具的报告,时间长不说,也很容易出现误读现象。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中立、权威的医事鉴定机构,或建立专门的医事法庭,促进医疗纠纷更公正合理地解决,同时形成对医疗机构责任行为的约束力。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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