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墓无收获照样判刑并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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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0:5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驿城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盗掘古墓案,三名被告人刘恒、侯永祥、付新建虽然没有盗得什么东西,但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被以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各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30日晚8时许,3人相约到驻马店市驿城区盗挖古墓,携带有探杆、套铲、铁锨等专用工具,他们骑摩托车到古城乡李湾村刘庄西一土冢处,利用所携带的探杆、套铲、 铁锨等专用工具,在该地多处勘探打洞。次日2时许,3人在返回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掘的墓葬应是汉魏时期的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⑩4(新军杨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