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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用车:公车维修不定点费用一概不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1:11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昨天上午,青岛市机关事物局委托青岛采购招标中心,就机关公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从2006年开始,市级机关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必须到招标确定的定点维修厂维修,否则,会计中心将不予报销维修费用。

  以往,机关公车维修管理相对松散,车辆使用者可以随意选择维修厂,部分公车使用者从车辆维修中谋取个人利益,甚至向修车商索要回扣。经过周密细致的调查,市机关事

物局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对机关公车的维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册的近5000辆市级机关公车必须到指定维修厂维修。昨天,青岛采购招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投标的49家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主要包含6个方面的评估,其中厂家报价在评审中所占比重最大,占总分值的37%。

  今年,我市加大力度对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今年6月,经过招标实现了机关公车定点保险,预计在册公车每年能节约保险费用800万元。本月,机关事物局还将进行公车定点加油的招标,争取年内实现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记者冷雪)

  责任编辑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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