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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人校巴的车轮真就没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3:32 信息时报

  叶子

  几天前,七岁女童溪溪被校巴轧死的惨剧让人悲痛无语,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天,广州校巴又传出了碾人的惨剧。前天,在荔湾区增南路,一辆校车在接学生上学的过程中,因为没有按照停车点停车,引起等车的数名学生惊慌,而在学生奔跑追车的过程中,一名小学二年级学生的左脚不慎被车轮压中,造成了严重的骨折,有可能要截肢。

  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面对这样接二连三发生的校巴伤人事件,都不可能无动于衷的。我们除了诅咒那些无良司机责任感差、学校对校巴管理不善之外,是否还应追问一下,一而再再而三的校巴碾伤学生事故,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担负间接的管理责任;政府究竟何时才能制止住疯狂校巴的碾人车轮,让校巴变成安全校巴。

  不知道这次事故后,是不是又要来个校巴的突击检查,反正上次的“溪溪事件”之后,广州市交警联合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对校巴进行了突击整治。发现的问题还是一如既往的严重,而处罚的结果也是一如曾经的不清楚。或许会对学校罚款,或许会“吊销”黑校巴的营运权。可是这一丁点事后的轻微处罚怎么能弥补那些被校巴伤害的学生之痛,又怎么能警示他人要善待坐在校巴上学生的生命安全?

  更让人担忧的是,频繁的校巴伤人事故却见不到哪个部门来问责、来承担责任,只听到学校说不会推卸自己的责任。难道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交警只管校巴的超载,教育部门只管学校的教育,那么到底应该由谁来管校巴的安全?严格来说,正是由于没有将校巴纳入明确的部门管理范围,才导致了校巴的安全管理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有力监管的校巴在学校利益面前,自然就上演了“19座塞进56人”、“初一女生押车”的可怕现象。

  是时候该由政府出面来彻底解决校巴的安全问题了。不妨像香港那样,将校巴管理纳入政府的管理渠道,通过人大立法及政府支持,明确校巴的管理和责任,对违规者处以重罚。政府有部门具体负责,政策上予以一定支持,管理明晰了,责任明确了,惟有这样,才能刹住校巴碾人的疯狂车轮,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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