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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改农村五保户村集体供养为政府财政供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7:18 青岛新闻网

  新华网青岛12月2日电 记者从2日召开的“青岛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悉,青岛市委、市政府决定,农村五保户由过去的村集体供养改为由政府财政供养为主。

  青岛市民政局局长刘光享说,农村五保户过去一直由村集体供养,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集体供养能力削弱,从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为此,青岛市委

、市政府决定,农村五保户由过去的村集体供养改为由政府财政供养为主的模式。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全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后,再另发的五保生活补助标准为: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年加发920元生活补助,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年加发120元生活补助。这样,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达到2000元,分散供养达到1200元,比目前有很大提高。

  刘光享说,农村五保户是农村的困难群体,主要是农村村民中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目前,青岛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4719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为6329人,占五保总数的43%;分散供养为8390人,占57%。(记者 苏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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