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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冒新华社记者的犯罪嫌疑人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9:55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2月2日电(记者刘砺平)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抓获的假冒新华社记者的犯罪嫌疑人马俊生,日前被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马俊生今年53岁,河南省南乐县人,家住阳泉市青年路东古窑1号,个体,因涉嫌销赃盗抢车辆于2005年5月26日被阳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逮捕。另外还查明,马俊生伪造了新华通讯社等单位的印章,并且为了倒卖车辆方便,向他

人购买仿造的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太原市公安局车管所等单位的印章。

  检察机关认为,马俊生明知是盗抢车辆而购买,并且向他人购进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据阳泉市公安局负责此案的防暴大队队长杨志平介绍,公安局在侦破一起盗窃车辆销赃案件时查抄了犯罪嫌疑人马俊生的住处,发现马俊生处有“新华通讯社”“新华社音像中心”以及新华社山西、河南、河北等分社电视新闻中心等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十余枚,以及“新华社采访介绍信”和文件若干。经阳泉公安局和新华社有关部门核实,上述印章、介绍信及文件均系伪造。经新华社人事部门确认,马俊生并非新华社工作人员,更不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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