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区行政执法局一干部诈骗农民百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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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1:09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厦门同安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许勇到莲坂天桥买来假证,请当时负责填写用地许可证的陈芬(化名)填好,然后由洪山柄一村民王庭宗交给他的亲友们,骗了农民上百万元。昨日上午,三人都被判刑。 厦门洪山柄、何厝等农村,被划入拆迁的范畴,不少村民没能办理建房手续,就自建房屋。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村民这样做是想补偿个好价钱,为此,村民们希望得到村镇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 今年34岁的许勇,是同安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他的另一个身份是江头吕岭路一家茶馆的老板。 许勇说,洪山柄村民王庭宗经常光顾许的茶馆泡茶、打牌,一来二往,两人就这样熟识了。 一次泡茶时,王庭宗问许勇,能不能通过土地局的内部关系补办到相关农村建房手续。 许勇曾在城监支队土地监察大队工作,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陈芬关系很好,陈芬原在土地局乡村处工作。许勇答应试试。 其后,许勇向陈芬询问办理建房用地许可证的相关事宜。 谈话间,陈芬告诉许勇,当时许可证的内容大部分是他填写的。 于是,许勇一再缠着陈芬要其帮忙填证,陈芬同意了。 然而,土地局早与房产局合并,公章也换掉了,要再盖“厦门市土地管理局”的公章已不可能,这点许勇心知肚明。 于是,许勇决定到莲坂天桥找人刻假公章。 他告诉王庭宗,自己可以通过土地局内部关系拿到空白的、加盖“厦门市土地管理局”公章的厦门市村镇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并可以通过土地局内部人员填写相关内容,保证办出来的许可证是真的。 王庭宗信以为真,当即表示愿意以每本数万元的价格向许勇购买许可证。 随后,许勇陆续卖给王庭宗14本空白的、加盖了伪造公章的许可证。而王庭宗拿着这些许可证,告诉他的亲戚、朋友、邻居等,称自己可为他们补办建房手续。他先后收集了许多房屋用地情况,交由许勇再转交给陈芬填写。 据悉,有村民发现后举报,三人案发。 法院查明,王庭宗总共卖出14本许可证,买卖数额高达125万元,且不能退出违法所得;许勇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9万元;而陈芬多次参与许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14本,收取2万元,全部退赃。 昨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许勇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庭宗有期徒刑6年;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陈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决后,三人表示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