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幼儿园擅拍孩子艺术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1:35 京华时报

  部分家长接到购买通知后提出质疑

  本报讯(记者刘轶滨)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幼儿园为每个孩子拍摄了一套艺术照让家长自愿购买。昨天,北方之星常营民族幼儿园的部分家长对园方的这一做法提出异议。

  王女士4岁的女儿在北方之星常营民族幼儿园就读。11月30日,她去接女儿时,孩子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通知条:前段时间柯达图片社为每一位幼儿拍摄了艺术照,赠送16张小样(贴纸照大小),如想购买7寸放大照片,到各班报名交费。王女士被兴奋的女儿拉到教室看“旗袍照”,发现每个孩子的全套7寸照片都已印出。老师告知,照片是11月初图片社分3天给孩子拍的,挑剩的图片社将回收集中销毁。

  “幼儿园不该不通知家长就搞这种商业活动。”尽管不情愿,王女士还是经不住女儿哭闹,挑选了几张。昨天,几名家长在幼儿园门口告诉记者,一套照片从12到20余张不等,每张12元。多数家长认为园方“先斩后奏”的做法不妥。有些家长担心没有选中的照片回收后会被图片社另做他用,也有家长表示“孩子的照片被销毁,心里接受不了”。

  幼儿园园长黄跃荣说,给孩子拍照,是图片社主动上门联系的。幼儿园没有从中获利。图片社承诺说:“免费拍照,满意购买,绝不勉强”。

  黄园长承认园方忽略了事先和家长沟通,但家长购买与否是自愿的。对于家长的种种担心,黄园长表示,园方将买下所有挑剩的照片,到孩子毕业时放入档案中赠送。

  ■律师说法

  北京方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安家骥认为,理论上说,在没有经过孩子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幼儿园无权允许图片社带着明显的商业目的入园,图片社也无权对孩子进行拍照,但家长如果要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中,还难以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