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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流到 水暖器材投诉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2:21 北京晨报

  市消协提醒:保修期未协定视为6个月

  晨报讯(记者 朱烁)寒流逼近北京,散热器等水暖器材出了毛病得不到及时维修着实令人堵心。市工商管理部门昨天发出消费提示,在购买水暖器材时,消费者切记要与经营者约定保修期限。经营者与消费者既没有规定期限,也没有约定期限的,保修期为6个月。昨天,12315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出11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公示,水暖器材成为

投诉热点,本月共受理投诉23件,咨询109件,其中质量问题占43.5%。其余一半多涉及未约定保修期,售后服务无保障。国家对水暖器材类商品没有规定保修期限,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保修期限的,经营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既没有规定期限,经营者与消费者也没有约定期限的,保修期为6个月”。

  ●工商提示

  餐厅地滑摔伤可索赔

  商场滚梯故障导致腰部扭伤,游乐设施机器短路导致小孩摔伤……11月中,市民在消费环境中受伤的投诉明显增多,工商部门共受理相关问题的投诉28件。其中在就餐过程中引发的安全问题最为突出,如:由于服务员的失误造成消费者烫伤,由于餐厅地面湿滑造成消费者摔伤等。

  12315提示,根据我国法律,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法律同时规定了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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