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延长销售烟花爆竹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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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3:10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姜欣蔚)记者今天从市安监部门获悉,由于今年申报情况不太理想,《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申请截止日期将适当延长。安监部门提醒,想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业户,要尽快到各县(市)、区安监局报名申请。 受去年烟花爆竹市场整体不景气影响,今年向安监部门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的业户大为减少。据了解,目前,各县(市)、区安监部门总共只收到约600份申请材料 ,而去年同期已达到近4000份。由于临时销售申请业户较少,市安监局决定,将原定于今年12月1日的申请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但具体延长多长时间还未确定。市安监部门建议,想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市民应及时行动,尽快提出申请。此外,去年经营烟花爆竹有剩余的业户,如果今年想继续销售,也必须到安监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安监部门提醒说,零售业户在进货时,一定要与批发企业签订剩余烟花爆竹回购或代为存储协议。由于去年销售状况不佳,销售期过后,许多零售业户手中仍有许多存货,形成安全隐患。今年,安监部门吸取教训,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建立剩余烟花爆竹回购或代为存储协商机制。如果批发企业拒绝签订协议,零售业户可到安监部门进行举报。 安监部门提醒市民,在选购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认准包装上的专用防伪标签。为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与质量,我市今年将采用防伪标签制度。所有销售的烟花爆竹均需加贴由市安监部门监制的专用防伪标签,而且要逐一加贴到单位包装或小包装上。每个防伪标签上都印有批发企业的名称。如果发现有的烟花爆竹没有专用防伪标签,很有可能是黑作坊加工生产的,安全难以保障。安监部门建议,市民若发现这种问题,请不要购买,并向安监部门举报。 |